一、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材料
家庭成員中凡年滿16周歲(申請學生本人除外)的🧧,必須提供下述相應的經濟情況材料:
1.在職人員: 請在《收入說明》上如實填寫信息並由申請學生本人承諾簽字,並請提供顯示收入進卡的銀行卡流水復印件。
2.無業人員:提供失業登記證的復印件,或提供領取失業金的銀行卡流水、或征地補償費的相關復印件。
3.養老人員:提供近1年的養老金存折復印件;若未享受養老金的須說明情況,並由申請學生本人承諾簽字。
4.在讀學生🛌🏽:提供在讀者的學生證復印件。
二👧、家庭類型證明材料
1.戶籍證明👮🏼♀️🤛:提供戶口簿復印件(包括戶口簿首頁和所有家庭成員內頁)😒🏌🏿♀️;學生本人的戶口簿復印件無需提供🔷。
2.貧困證明(含原建檔立卡👩🏿⚖️、低保、特困救助、低收入家庭等):提供相應的《扶貧手冊》👩🏼⚕️🐾、《低保證》、《農村特困戶救助證》、《低收入困難家庭證》等復印件。
3.單親:提供亡故證明(即死亡診斷書復印件,若戶口本上對應人口有註銷戶籍記錄則可免證明)或失蹤證明(往年派出所已開具的失蹤證明依然有效,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發布下落不明人的公告,提供對應公告文本)。
4.離異:提供父母離婚證復印件或離婚協議書復印件🧑🏽💻。
5.大病:提供醫院開具的病情診斷書🏊🏽♀️、出院小結及近6個月的醫藥費清單等復印件。大病的界定參照《重大病症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》(參見 四、附錄)🙌🏿🕧。
7.孤兒:提供亡故證明(材料要求同上)或失蹤證明(材料要求同上);已辦理正式收養手續的學生,提供收養證復印件🕷。
8.軍烈屬:提供軍烈屬證件復印件𓀈。
9.遭受嚴重自然災害🚶:提供證明遭受自然災害的佐證(如:自然災害救助補助記錄 或 應急轉移安置救助記錄 或 家庭財產損失清單)☀️。
10.遭受嚴重突發事件🎠:提供證明突發事件的佐證(以突遇重大事故為例:事故發生情況說明♌️、急診單、住院記錄📰、病情診斷書🧪、醫療費收據)。
三、護照
申請困難認定的學生,如持有護照,必須交由學院統一保管。
四、附錄
依據《重大病症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》,以下25種病症屬於“大病”範疇🫧:
惡性腫瘤;
急性心肌梗塞;
腦中風後遺症;
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;
冠狀動脈搭橋術(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);
終末期腎病(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🧑🧒🧒;
多個軀體缺失🩵;
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;
良性腦腫瘤;
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;
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;
深度昏迷🔜;
雙耳失聰;
雙目失明;
癱瘓📏;
心臟瓣膜手術👩🏻🏭;
嚴重阿爾茲海默病;
嚴重腦損傷;
嚴重帕金森病;
嚴重III度燙傷;
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;
嚴重運動神經元病🐥🛀;
語言能力喪失;
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🦓🌋;
主動脈手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