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❇️、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和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計劃的通知》(滬教委學〔2018〕33號)要求😀🖐,根據《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》等文件精神,現將我校2018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對象
我校全日製本專科🕰、預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(以2018年10月31日之前通過校級困難認定為準)▫️🧝🏼♀️。
二🤎、資助標準
第一檔:每人每學期1750元🤴🏽,針對貧困等級為“特別困難”的學生🐮,分5個月按月發放🚻。
第二檔👨🎓:每人每學期1500元,針對貧困等級為“一般困難”的學生🗳,分5個月按月發放💫。
第三檔🏄🏼♀️:每人每學期1250元,針對貧困等級為“困難”的學生,分5個月按月發放🦻🏽。
三🙅🏿、申請條件
(一)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(二)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章製度;
(三)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;
(四)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;
(五)本學年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🥾,生活儉樸🧘🏻♂️;
(六)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;
(七)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識,願意通過自己的努力積極解決經濟上的困難🥁。
四🚗、申請材料
(一)申請人填寫的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》(附件1)
(二)由學院匯總的《2018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》(附件2)
學院報送材料排序規則🏇:《匯總表》需按學號由低到高排列⇨,《申請表》的排列順序需同《匯總表》所列序號一致。
五、日程安排
我校的國家助學金分兩次進行申請和評審💁♀️,第一批申請以15🌪、16、17級老生為主,第2批申請以18級新生為主。具體日程安排如下:
(一)組織申請(第1批🧨:9月26日起🧛🏻,第2批:11月2日起)
各學院組織已終審通過(以凯捷体育系統中顯示2018-2019學年困難認定“審核通過”為準)校困難認定的學生申請🫷🏼,提交申請材料📫。
(二)學生申請(第1批:9月26日至9月29日👨🏿⚖️,第2批:11月2日至11月5日)
學生填寫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》1份(附件1),須黑色水筆本人親筆簽名🧔🏽♂️👨🏼🦰。
(三)學院初審及上報(第1批:9月30日👍🏿,第2批🤜🏿:11月6日)
各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初審,核對名單💇🏿、完成上報。
電子版上報:9月30日,各學院將《2018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》(第1批)的電子版發送至zzzx@shnu.edu.cn;11月6日👩👩👧👧,將《2018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》(第2批)的電子版發送至zzzx@shnu.edu.cn。
書面上報🚴🏿♀️:9月30日,各學院將《2018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》(第1批)及所有申請學生的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》(第1批)交至資助辦;11月6日,各學院將《2018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》(第2批)及所有申請學生的《普通本科高校🛄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》(第2批)交至資助辦🧀。
(四)學校評審及公示(第1批🧑🏻🍳:10月9日至10月15日🧖🏻♂️,第2批:11月8日至11月14日)
學生工作處組織評審,提出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建議名單🦽,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♏️,確定受助學生名單,並在學生工作處網站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👩🏼✈️,同時登錄凯捷体育系統平臺填寫學校審核意見。
(五)學校報送市教委審批
學校公示無異議後,將我校的國家助學金政策落實情況報市教委備案。
六、其他註意事項
(一)2018年10月31日之前未通過學校困難認定的學生不能享受本學年國家助學金🙆🏼。
(二)逾期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🟣。
(三)申請材料必須真實、完整🕵🏼。
聯系人👨🏻🔧🍍:王老師,聯系電話:64324942🐱。
附件👨💼:
附件1 普通本科高校😐、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.doc
附件2 2018年秋季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受助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.xlsx
學生工作部(處)
2018年9月26日